17世纪法国作家拉·罗什福科在《警句集》中对“怜悯心”做出如下的解释:“所谓怜悯心,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看到别人的痛苦,便生怕自己也有同样的痛苦,是预防到自己也可能遭受苦难。帮助别人,是为了让别人在同样情况下帮助我们。对别人的帮助,严格说来,是预先为我们自己做好事。“(出自《法国散文精选》,转引自《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让·雅克·卢梭 Jean Jaques Rousseau)

        《进化论与生活》(斯隆·威尔逊 David Sloan Wilson)第一部分第十节提到“人类天生都是趋乐避苦的。这种天性所具有的力量,也是人类祖先在生存斗争中获胜的条件。”“通常所说的同情心,并不总是靠有意的‘将自己置身于’快乐或者受苦的人的处境才会产生。”

        我认为这是亚当斯密关于男人对分娩妇女同情的事例,涉及关于同情心是否总是和“感同身受”有关,不能把快乐或受苦的人的处境完全移植到自己身上,这种同情的程度是低于感同身受的,人们恐惧看到尸体,特别是惨不忍睹的遗体,因为那种程度的伤害对于任何人都是致命的。有的时候可以把对象换作是人以外的其他生命,我曾经看到一则新闻,有人把小狗放到微波炉里加热,仅仅数秒钟小狗就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我可以想象出如果有足够大的微波炉可以把人装进去,微波使人的体液沸腾,那后果不会比小狗更好。蚂蚁被指尖压扁的时候,要同情心发作就比看到小狗被烤困难的多,并不是蚂蚁的生命不如狗,而是因为杀死蚂蚁的手指根本不会对人类造成多大伤害,人们无法“将自己置身于”被一根手指压成肉泥的处境下。有人要问,如果蚂蚁是被汽车压死的呢,汽车也会轧死人,为什么人还是不能引起对蚂蚁的同情心呢,那是因为杀死蚂蚁是非常容易以致于人们把对致蚂蚁死亡的环境期望降到了很低的程度,假如人们有机会见到像匹马一样大的一只巨型蚂蚁被车轧死,人们又会因为这种致命环境的威力而产生感同身受的情绪。男人对分娩妇女的同情程度应是不如已生产的妇女的,男人不可能体会到真正分娩的痛苦,他的同情来源于对造成产妇无与伦比痛苦的“伤害”的恐惧,男人可以庆幸自己不会遭受那样的劫难,但产妇的痛苦仍然会对男人的原始神经产生震撼的警示。